网店新规再遭非议 网商上书 盼开听证
<span class="px14"><P> 8月27日,作为天涯论坛几百位网商的代表,“都市醉侠”与“窗花”、“影子”、“万家灯火”等6位被网友称为“网商六君子”的网商,到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递交了“听证申请书”,请求北京市工商局就要求所有电子商务经营者必须取得营业执照的规定举行听证。 <P> 这项规定一经公布就引发了全国性的关注,不少网商担心,北京工商部门的新规将是同样的举措推向全国的第一步。 <P> 而这样的管理规定一旦推广,必然会增加众多个体网商的成本,可能会扼杀掉还处于婴儿期的中国个人电子商务。 <P> 办执照后面临的管理费、税收等问题如同一道“紧箍咒”,无疑会让利润不多的网上卖家不舒服。这项旨在规范网上经营行为的规定,受到业界如此大的反弹,背后实质是一场利益的博弈。但对此抱怨不已的网商似乎已经看到转机,因为根据国家工商局出台的规定,从今年9月1日起,全国将统一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一再担心办证后会增加费用的网商们看到了些许解决问题的希望。 <P> 困惑:递交申请书没人接收 <P> “窗花”是参与递交申请书的一名网民,她同时经营着两家店铺商铺,其一个商铺专门代理出售国内一家品牌的保健品。 <P> 对于“窗花”而言,递交这份听证申请书并不像她想象的那般顺利。8月27日,团结湖工商所的一位负责人在听“窗花”介绍了情况并看到申请书后表示,对于相关部门出台的规定,他们也只是执行,具体情况还必须前往北京市朝阳区工商局了解和申诉。 <P> 随后,“窗花”和其他几个网商又一同赶往位于北京市霄云路附近的朝阳区工商分局,得到的答复是,规定也并非是由分局制定出台的,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找到起草、出台规定的相关部门或负责人。“窗花”表示,他们不会放弃,并将继续寻找途径表达自己的意见,把这份听证申请递交上去。 <P> “窗花”告诉本报记者,参与递交申请书的5名网民都是网商,大家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请求北京市工商部门把这份申请书递交到国家工商总局。 <P> 缘起:争议源于一项规定 <P> “窗花”说,事情源于北京市工商部门出台的与电子商务相关的规定。今年7月2日,北京市工商局发布了一项名为《关于贯彻落实〈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加强电子商务监督管理的意见》的地方性规定,该规定中提到:利用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电子商务经营者”,含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于8月1日实施。 <P> 一直跟踪工商部门关于电子商务办照情况的“窗花”介绍说,早在2007年底,北京市就出台了《北京信息化促进条例》。而相关负责人曾在对这个条例作说明时表示,由于缺乏对个人电子商务网站的监管,不少无良商家常常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消费者上当举报后管理部门只能查封网站,却无法为消费者维权或追回损失。该条例主要针对个人开设电子商务网站的行为,不包括那些有严格准入门槛、保障系统和监管体系较完善的大平台。 <P> 网商:要求召开听证会 <P> 今年7月9日,北京市工商局特殊交易监督管理处的有关负责人忽然表示,购物平台网站上的“北京卖家”都将服从于网店新规,8月1日新规实施后,电子商务经营者必须在网上公开企业注册的真实信息,并明确表示,各大购物平台的北京卖家也在管理中。<p>[1] [2] [3] [4] [5] 下一页 </span><br><br>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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